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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信息公开办法培训会山大典型发言

发布日期:2010年07月11日 13:00 点击次数:


    [本站讯]7月6至8日,教育部办公厅举办的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培训会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公交司司长赵晓光、国务院办公室秘书一局副局长李晓东、教育部基础一司副司长杜柯伟、教育部办公厅主任牟春阳出席会议并分别作培训报告。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王锡锌教授作了题为《高校信息公开和中国政务公开的新发展》的专家讲座。山东大学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推行信息公开,是新时期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师生员工知悉校务、维护师生权益,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山东大学党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的理念,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有利监督、服务师生”的原则,坚持“内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基本要求,立足单位实际,信息公开工作在探索中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对促进学校协调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两年来,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精神和要求,深刻认识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适时把握了信息公开呈现出的一些新特点:由一般事项公开向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度公开、全面公开转变;由监督公开向主动公开为主、辅以严格而完备的监督型公开转变;由自由随意公开向依团体个人申请、规范依法公开转变;由阳光廉政型公开向廉洁勤政、执法执纪、优质服务型公开转变,进一步明确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于2009年9月率先在全国高校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山东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不同层次信息公开工作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开范围、主要内容、公开形式、组织领导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建立了“依申请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接受处理规程,科学编制校院两级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信息公开内容体系,同时探索建立了二级教代会制度等各项深化信息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了较完备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多种形式打造公开平台;完善了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推进信息公开为抓手,加快民主政治建设步伐和依法治校进程,不断把学校的管理水平推向新的高度。山东大学信息公开的经验介绍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本次会议是在全国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于近期下发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大力推行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背景下召开的,旨在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负责人的政策水平。四川大学、北京市教委、上海市教委也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主管信息公开的负责同志,部属各高等学校分管信息公开的办公室主任1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供稿单位:党办校办    作者:王秀成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红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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