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校为家”,学校停课办寿宴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4日 15:57 点击次数:
11月19日(星期二),四川省金堂县云合镇中心幼儿园的100多个孩子都没有上学,因为今天是幼儿园负责人林庆国五十大寿的日子,学校特地放假一天,以腾出地方来办寿宴。为个人寿宴,孩子们的课程想停就停,学校的场地想占就占,学校难道真的是校长一个人的吗?(来源《成都商报》11月20日)
学校是一个公共教育场所,林某却把它用作个人寿宴场所,真是“以校为家”!如果没有曝光,在林某“以校为家”的观念下,学校是以后不是还要用作他妻子的寿宴?子女的婚宴?孙子孙女的满月酒宴?这样,学生们是不是每年又多了那么几天假期?就是领导的各种宴席之日,其他事业单位是不是也可以吸取林某的经验呢?医院放假一天,因为要为院长腾地方过生日;公安局放假一天,因为要为局长腾地方嫁女;政府放假一天,因为要为领导腾地方娶儿媳。公共用地,事业单位,岂能为个人私利腾地,荒谬至极!
林某是幼儿园的负责人,但是这就意味着幼儿园里可以实现他个人的“家天下”吗?在做出停课办宴席这个决定前,林某如果按照相关要求,召开职工大会,征求教职工的意见,还会做出如此荒谬的决定吗?但是为什么没有召开呢?因为林某根本就没有想着要召开,因为他认为学校就是他一个人的“家”,他就是这一“家”之长,什么只要是他说了算就可以。学校的墙壁上赫然写着“一切为了学生”,试问停课办寿宴也是为了学生吗?学生和老师是学校的主体,在林某的心中真的装着这两大主体吗?
其实,林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对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对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教育行政部门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林某的行为很明显已经违反了上述两条,所以当地主管部门已经做出处罚,其中有“取消该幼儿园今年所有评优选先的资格”。林某一人之失,全园都要遭殃。全园教职工辛苦工作一年,却要为其负责人的私利“买单”。
下至幼儿园,上至大学,都号称“学生和老师是主体”,“一切为了学生”。但是,学校的行政化管理,却使某些学校成为了领导个人的“家”,实行“家天下”的政策。学生在寒风中穿薄校服列队欢迎领导,全校男生验血查小偷,诸如此类损害师生的事件层出不穷。要真正落实这种“师生为主体”的理念,仅仅需要法律法规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学校管理体制的革新,需要领导自身素质的提高,需要社会的监督。
【供稿单位:文学院 作者:何明敏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泽若 齐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