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差序格局》有感:乡土社会的自我主义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30日 16:02 点击次数:
自我主义是相对于个人主义而言的。个人主义是团体中的以“己”为中心,自我主义是中国乡土社会中特定的富于伸缩性的网络里的以“己”为中心。二者并不能说谁优谁劣,只是不同社会状态下,人的不同的思维和行为方式。
严格意义上说,中国是不存在团体的,乡土社会如此,现在的当代社会也是如此。因为团体中每个人是明确的,团体和团体之间的界限也是非常明确的。就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这样说是不明确的,因为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的团体。这样的社会称之为“团体格局”,西方国家普遍是这样的格局。
中国则不然,在乡土社会中每个人的关系网络都是不确定的,可大可小。中国人的关系网络“好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所以在中国办事情都是先找熟人,这个熟人就是波纹所推及的范围里的一个人,且离中心越近就说明这个人与己的关系越好,办事情成功的可能性也越大。波纹会随着距离的变长而越来越浅,也就是现实中的关系富有极强的伸缩性,因为没有明确的边缘,所以哪里都可以是边缘。这就是乡土社会中的“自我主义”,这种格局被称为“差序格局”。
攀关系、讲交情是乡土社会中自我主义的突出表现,也指出乡土社会中的人不像团体中的个人争的是权,这里争得是情。纵观几千年的历史,中国的这种自我主义一直存在于社会中,孔子所讲的“推己及人”、“克己复礼”都是以自我主义为前提的。自我主义的存在可以拉近人们之间的距离,社会关系的网络化也可以增强整个社会的活力,尤其是在与外交流甚少的乡村,人们之间的关系网络化可以很好的交流沟通和互帮互助,增强整个乡村的凝聚力。
从现代化的角度看自我主义,不难发现这种潜意识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社会的发展。因为现在是法治社会,规则在整个社会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可以说是规则在引导着整个社会的运行。但是规则和人情是很难融洽在一起的,所以过多的讲人情会阻碍规则作用的发挥,而不讲人情,只讲规则,又会让社会走向陌生化,这是一个两难的处境。
【供稿单位:政管学院 作者:左晓青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广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