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河南一男子向自己父母要钱不成砍伤自己父母的新闻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该男子的父亲躺在病床上,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很恨自己的儿子不争气,但不想把儿子告到法院。对于父亲的不起诉行为,大家众说纷纭。在我看来,该父亲的这种行为正好体现了中国乡土社会中根深蒂固的道德观。
中国乡土社会中维系的道德不同于西方国家,在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中,他们的道德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超乎个人而存在的,团体中的道德是社会对个人的制裁力,每个人都遵从统一的道德规范,无论对内还是对外。并且宗教在他们的社会生活中发生着重要的作用。“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不但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可以说宗教是团体的神,团体中每个人在神前平等,神对每个人也是公道的。所以每个人人格上是平等的,当受到神意的执行者的不平等待遇时,他们会反抗。就相当于西方国家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办事,如果政府的行为伤害了人民的利益,人民可以选择反抗。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美国公民拥有持枪权。
在乡土社会中,没有统一的道德规范,只有道德要素。因为社会中没有明确的团体,人们之间的关系没有明确的界限,对不同的人,讲究不同的道德观。例如对父母讲究孝,对君主讲究忠,对子女讲究教。乡土社会中的道德也讲究从自身修起,克己复礼,修身,齐家,都是从自身修养开始。但因为没有统一的道德规范,所以经常会发生不同道德要素之间相抵触的情况。拿被砍伤的父亲来讲,从现代社会法治层面上说,他应该将儿子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是自己的生命权受到了侵害。但是在乡土中国中,讲究“子不孝,父之过”,父亲对孩子应该“仁”,所以老父亲宁愿自己忍受病痛的折磨,也不愿意让儿子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国人零散的道德要素从本质上讲,是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差序社会格局造成的。在差序格局中,人们习惯了自我主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当出现道德要素相抵的情况时,会选择保护自己和离自己最近的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