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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理”到“合情”:浅议制度人性化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16日 16:34 点击次数:

  去年暑假的一天下午,因为一点小事和另外三个朋友一起去区劳保局。历尽周折终于找对地方,时间已经接近六点。卷帘门半开着,当时的我们谁也没有意识到当天是周六以及这类事业单位周末并不上班的情况,大家都没多想就钻进去了。一直上到三楼,各层的楼门都关闭着,不见人影,这时我们才知道来的不是时候。但大家又热又累,就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坐在楼道台阶上休息。不久,我们听到楼下关卷帘门的声音,等我们跑下楼来卷帘门已经关闭上锁了。之后我试图联系劳保局相关人员为我们开门,终究不成。无可奈何,我打了“119”求援。不久消防队就赶到了,他们很快启用电锯破门把我们放了出去。后来,接到消防队通知,劳保局一位女负责人到场了。因为卷帘门被破和我们有直接关系,我们面临赔偿。作为刚刚高中毕业的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我们当然不想赔偿,于是我使尽招数,和那位负责人交涉良久,终于使双方一致认可把事故责任归在我们四人、消防队和他们本身三方面,达成了我们四人各赔25元的协定。已经无奈掏钱,她又随便问起我们在哪读书的事,我也就告诉了她,她大为意外而惊喜地说她和我们竟然同是黄老师的门生,她问过我们的成绩之后大概是觉得还挺不错,于是给黄老师打了个电话讲了讲眼下的情况顺便约了一桌麻将。尚在通话之中,她就把我们刚给她的钱还给我们了。这次劳保局事件,真是相当的巧合才使我们幸免于赔偿。
  今年暑假,又遇上一次颇有意思的意外。期末考试之后和朋友一起去登泰山。从济南出发,乘京沪高铁之便坐“和谐号”南下泰安,晚上登山,次晨观日出,然后下山。虽略有些疲累,一切都还算顺利。返程时,持既购的北返济南的G124次列车车票入泰安站,候车不多时即按通知检票上车。上车不久,动车组徐徐启动并渐渐加速,这时,听到语音播报下一站竟然是“徐州东站”!略一惊,很快看到车厢前LED滚动屏上显示的下一站也是“徐州东”,再向邻座旅客朋友问得这确是南下的列车,G135次……确定我们上错了车后,我开始按照邻座那位旅客朋友的建议寻求列车服务员的的帮助。一位路过的服务员听我讲明情况后让我求助列车长,列车长了解清楚情况后安顿了我们,并安慰我们说不会有事,会尽量让我们不用补票就回到济南。然后她写了张单子盖上章,大概内容应该是注明事由和我们两人的基本信息。等列车到达徐州东站时,她把我们带出车厢,在站台把单子交给执勤员并大致交代情况后回到车里;执勤员又联系对面站台的执勤员并把我们交付过去;不久一列北上的列车到站,执勤员与到站列车的列车长交代清楚后,我们就跟这位列车长上了车。经过近一小时的旅程,列车到达济南西站,我们按照列车长的指示拿着两张单子顺利出站,并且完全没有补票。这次南辕北辙的误乘事件,虽自找苦吃受了些折腾,却最终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应该说,在这两次意外中,我们个人明显都是有责任的。劳保局事件中,我们没考虑到这些事业单位周末休息的情况就贸然前往;大门只是半开着,按理来说也不应该是工作状态,我们却随便进入;误乘事件中,我们在泰安站由候车厅检票后到上站台之间没注意看清路径指示牌等提示标识。劳保局事件中,劳保局方面因为我们有所失误,要求我们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赔偿,按说真是再合理不过的。犯错就要承担责任,实在是天经地义,所以劳保局方面的赔偿要求也是无可厚非的。这也许可以典型地说明一种制度设计理念,那就是俗语说的“得理不饶人”。这种制度框架下,事故责任被严格地分配下去,不管你有多么充分的理由证明自己“不是故意的”,只要是由你造成的就得让你负责。劳保局事件的最终结果是我们免过了赔偿,究其原因就是该负责人因我们是同门师姐弟而“情动于中”,简单来讲大概就是所谓“人情”。误乘事件中,整个高铁客运服务系统高效地协作配合,让人很容易感觉到制度显然早已为我们的失误设计好了应对方案,最后我们也确实没有补一分钱的票就到达济南并顺利出站,可以说也是因为“人情”。
  不过这两种“人情”明显是不一样的。前者也许可以说是“非制度化”的人情,而后者是“制度化”的人情。“非制度化”的人情通常仅由单个的能够操作制度的人主导其发挥作用,有很强的随意性,受到较少的或者较弱的约束,这种人情既可能对既定制度进行有益的灵活补充从而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可能钻制度的空子甚至径直无视和破坏制度而产生很坏的影响。而“制度化”的人情大概可以被定义为“被制度理解并被纳入其中的人情”。这时候,制度开始放下它高高在上的身段来理解人情,凡是正常人的正常需要它都尽力去满足,并且系统化地而非受单个人主导地运作起来。由此传统意义上不能被轻易接受的失误也就可以被谅解了,因为正常人都是可能有失误的,正常人的失误得到谅解也就是正常的需要了。简言之,“制度化”的人情使制度具有了人情味,因而制度也能够容许人们的失误了,人们在“无心犯错”之后再也不用无奈地承担本不必承担却不得不承担的责任了。
  作为受各种制度影响的我们,当然希望那些影响我们的制度能够多体贴一下我们,多尊重一下我们。冷冰冰的条条款款也许能铁面无私地规范不少东西,但它却像牧羊人放牧羊群一样只看到一群,而不注意其中的个体。让制度多些人情味,让制度两端的人都感觉舒心畅快而又能很好地达到制度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更好吗?至于人情“制度化”究竟会造成什么不良后果我们姑且不论,制度的这种从“合理”到“合情”的人性化进步本身难道不足以令人备感欣慰吗?这起码可以说明“人”已经开始变成制度服务尊重的对象而非仅仅是制度管制约束的对象了。


【供稿单位:哲社学院    作者:向 维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胡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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