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3月1日下午,香港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山大学商学院博士陈斌做客经济学院2012年第1期高级经济学讲座,作了题为“Interim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 Contract Design(合同设计中的中期考核)”的学术报告。
陈斌博士首先对合同设计中期考核的动机、特点、结果等方面作了介绍。他认为进行中期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进行绩效反馈和薪酬管理。陈斌博士认为,在一个过程的两个阶段之间可以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分为客观的中期考核和主观的中期考核。假设两个阶段中的努力是相同连续的,中期考核是否合意取决于不同中期考核结果下有限责任的对比。进行中期考核的一个优点是代理人可以根据中期考核的结果来改变原本持续的行动,若不进行中期考核,就不能把这个过程进行中的反馈放入合同。陈斌博士随后利用模型对他的观点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并由此延伸展开讨论。陈斌博士在报告中说,无论代理人还是委托人都不知道代理人的能力,若中期考核的结果是不合意的,可以选择重新再做第一阶段。
陈斌博士最后总结了中期考核的优点,阐明中期考核的两种潜在问题,着重提到了奖金在激励两种努力中所扮演的角色,并指谈到了未来的研究方向——更丰富的信息假设、更少的契约性假设等。此外,陈斌博士还分析了他的观点与其他相关文献间观点的联系。与其他的文献观点不同的是,他将一个事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因为中期考核中信号估计的越准确,就越能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