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与社会矛盾化解研讨会举行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16日 10:02 点击次数:
[本站讯]6月11至13日,由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会长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主办,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法律方法与社会矛盾化解”研讨会暨山东省法律方法研究会第三届年会在东营市举行。来自山东大学、南开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30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全省各级法院的法官60余人参加了会议。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省法律方法研究会会长陈金钊教授主持了开幕式。
本次会议共分为“司法使命与社会管理创新”、“法律方法理论与实践”、“司法纠纷解决机制”、“裁判的理论与经验”等四个主题单元,与会代表围绕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律方法理论与实践,展开了热烈探讨。总体而言,本次研讨会达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果:一是深入探讨了当前社会转型期的司法理念,普遍认可司法应当直面社会需求,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但在实现方式上必须谨守法律,树立法律方法意识,警惕在能动的口号下恣意裁判。二是探讨了法律修辞学在司法实践中的积极作用,以及将立法方法引入法律方法研究的可能性,拓展了法律方法的研究领域。三是突出印证了司法实务界对法律方法的多方面需求与高度关注,为学界改进法律方法研究提供了有益参考。
闭幕式上,与会者对此次会议的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为学术界与实务界之间的良好互动搭建了一个有益平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供稿单位:威海分校 作者:王景瑞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红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