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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修辞学研讨会在威海分校召开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9日 09:50 点击次数:


    [本站讯]5月14至15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主办,山东大学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论研究会承办的第一届全国法律修辞学研讨会在威海分校召开。
    研讨会开幕式由威海分校副校长、法学院院长陈金钊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南开大学刘风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继成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刘作翔教授先后致辞,表达了对召开第一届全国法律修辞学研讨会的祝贺与期待。本届研讨会共分为“修辞学与法律修辞学”、“逻辑学与法律修辞学”、“语言学与法律修辞学”和“法学与修辞学”四个单元。各个单元分为主题发言、评议人评议、自由发言和点评人总结等四个环节。
    第一单元“修辞学与法律修辞学”由刘风景教授主持,舒国滢教授、福建师范大学谭学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刘文科副教授、南开大学王彬博士分别作了题为《西方古代修辞学:辞源、主旨和技术》、《法律修辞学:交叉学科/跨学科》、《法律、政治与修辞——兼论法律修辞学的基本理论问题》、《法律修辞学的源流和旨趣》的发言,对法律修辞学的不少基本理论问题作了探讨。刘作翔教授对本单元主题讨论作了总结点评。
    威海分校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张红军教授主持了第二单元“逻辑学与法律修辞学”的讨论。延安大学武宏志教授、威海分校法学院张传新副教授分别作了题为《Topoi和Loci:修辞学、辩证法和逻辑学的关系钮结》、《法律修辞与逻辑》的发言。本单元侧重于法律修辞学与逻辑学相关问题的研讨。张继成教授对本单元的讨论作了总结点评。
    第三单元“语言学与法律修辞学”由西北政法大学杨建军教授主持。华中师范大学廖美珍教授、刘风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张清教授分别作了题为《中国法庭话语(不)礼貌现象——法庭话语礼貌研究》、《法律隐喻的原理与方法》、《艺术性语言在中国刑事辩护词中的体现》的发言。本单元侧重对法律修辞学的实际应用问题进行研讨。谭学纯教授对本单元的讨论作了总结点评。
    延安大学张海燕教授主持了第四单元“法学与法律修辞学”的研讨。陈金钊教授、山东政法学院侯学勇副教授、南开大学李晟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杨贝博士、威海分校法学院武飞博士分别作了题为《法律修辞的方法与司法公正的实现》、《解释能够保证法律规范的准确适用吗》、《社会变迁视角下的法律修辞》、《法治社会的修辞学诉求》和《论立法修辞》的主题发言。杨建军教授对本单元的讨论作了总结。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对外经贸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延安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理工大学、山东政法学院、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的专业涉及法学、修辞学、逻辑学、语言学等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30余人,共同对法律修辞学这一研究新领域进行了研讨。威海分校法学院副院长姜世波教授主持闭幕式,法学院焦宝乾教授对本届法律修辞学研讨会作了学术总结。
    近年来,设在威海分校的山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非常关注法律方法的基础理论建构研究,本届研讨会在我国首次较为集中地对法律方法论的理论基础之一——法律修辞学作了系统而深入的研讨,促进了我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据悉,第二届全国法律修辞学会议拟由南开大学举办。  |   ]

【供稿单位:威海分校    作者:文/魏斌 图/刘波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亭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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