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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山东省法学理论研究会年会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6日 11:20 点击次数:


    [本站讯]5月14日,山东省法学会法学理论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山东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山东省各高等院校法学院(系)和法律实务部门的5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泽沅出席大会并发表讲话。
    陈泽沅对学会以往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法学理论研究会的未来发展给予了指导。本届年会的主要议程有两项:补选省法学理论研究会的会长和个别副会长;举办法学理论年度研讨会。经过民主表决程序,与会代表一致补选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齐延平教授为省法学理论研究会会长,一致补选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惠从冰为副会长。
    在学术研讨阶段,与会代表围绕“中国司法与中国国情”这一深具时代色彩的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研讨会进行过程中,各位学者踊跃发言,就各自论文展开了深入的阐发和细致的论证,各位评议人就主题发言人的学术观点进行了富有针对性的剖析和评论,其中不乏犀利的批判和机智的诘问。整个研讨会理论交锋叠现,掌声不断,场面热烈,精彩纷呈。齐延平全程参加了大会和学术研讨会的各个议程;在作会议总结时,他对会议的举办进行了充分肯定,对山东省法学理论发展的良好势头寄予厚望。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林明作为研究会挂靠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就“十二五”期间山东省法学理论研究的主要任务和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分析。
    参加此次年会的还有烟台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汤唯教授、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袁兆春教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汪全胜教授等。]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魏治勋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红岩 广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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