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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山大举行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18日 10:34 点击次数:


    [本站讯]3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山东大学法学院举行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化研讨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司长刘沛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大学副校长娄红祥教授会见了刘沛一行,就双方的进一步合作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共识。
    会议由国家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化课题组组长、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德志主持。王德志教授针对课题进行了汇总报告,该课题研究成果包括两大部分:自由裁量权原理研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裁量基准研究。自由裁量权原理研究的范围包括一般原则、裁量要素、裁量基准、裁量阶次,此项研究为裁量基准的设定奠定了基础;裁量基准研究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参考最高院量刑规范化标准,研究大量的现行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章、案例,力争实现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制定出较为规范化的裁量基准。刘沛对课题组在有限时间里取得的丰硕成果给予了高度赞扬,指出该研究成果从理论到实践都做出了有益探索,并对课题组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首先要进一步了解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总结药品行政处罚的独有特点;其次要做好自由裁量权研究作用和目的论证,明确进行该项课题研究的意义;最后要将山大法学院扎实的理论功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实践经验充分结合,对课题的完善有所助益。山东大学法学院周长军教授结合刑事立法对该课题的研究提出了宝贵建议。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柳砚涛、于改之、柳忠卫、秦伟,副教授李忠夏;济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士林教授;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隋卫东教授等出席了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盖玉强、副院长周长军代表法学院与刘沛一行进行了会谈。 ]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李猛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亭亭 京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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