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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岳出席创新与成长研讨会作主题发言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18日 08:55 点击次数:


    [本站讯]1月16日,“2010:创新与成长研讨会”暨年度精英律师在京召开。经济学院乔岳副教授出席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
    乔岳副教授谈到,经济学对创新与成长的解决方案无外乎是两条,一个是服务的创新,一个是体制的创新。首先,我们说律所要做大做强是每一个律所都经常说的话,在经济学的分析中间有一些标准,有50个以上合伙人的律所我们称为大律所,十个人以下的是小律所,中间的是中等律所。律所的大小是由什么东西来决定的呢?这是我们经济学研究的一个课题,律所的业务内容决定了它的大小。如果律所的行业是需要很多律师进行配合的,自然而然这个律所需要很大,需要很多人进行配合,如果律所一个人就能完成,为了防止其他的律师搭便车,这个律所的规模不会很大。所以说,在这种背景之下,我们可以观察从全球的律所来讲,可以看到做企业案件的律所通常都非常大,有上千个律师,而做个人诉讼的律所相对来说都比较小,就是我们说的小律所。如果我们观察过去十年我们会发现中等的律所变得越来越小,大律师和小律师逐渐增多,全球的范围来看律所的分化现象越来越严重,这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呢?如果在中国做律所让我们分工越来越精细,大型的律所如果想把规模做大,尽量要涉及的是企业的案例,如果你想把律所做小而精的话,可能要向个人的方向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的精确化你律所服务的定位,这是我们所说的服务的创新。另外一种就是体制的创新,从全球来看,律所的体制创新实际上是从2007年英国的体制创新开始,但是2007年英国开始放松了律师的合伙人制,提出了两种替代型的方法,一种是我们所谓的公司制,另外一种是我们说的多元化经营制。关于公司制,并不是说律所改一个名,就是公司制了,要结合产业链的上下游,对整个的律师服务业做出一个整体的整合。最常见的案例就是英国的保险公司和律所的合并。在英国的汽车保险公司中间要涉及很多律师服务的项目,在以前由于律所是合伙人的制度,保险公司的驻所律师不能为第三方服务,他们中间的社会成本会非常高,就是说一旦有案件发生,保险公司必须雇佣一个律所,而律所在没有保险公司之前,寻找业务也有一定的成本。英国改革了以后很多的保险公司开始跟律所联合,这也就是我们说的行业的动向。另外一种选择就是我们说的横向并购或者是横向联盟,刚才有一些律所介绍了国内的一些情况,就是区域内的或者是整个做具体专业方向的律所进行大规模的联盟,这种联盟其实建立的基础也是服务进一步的深化。所以说,如果说律所的前途在哪里,也就是律所将来的发展方向在哪里,怎样才能使中国的律所盈利,最重要的问题是专业化,而不是规模化。
    此次研讨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主办。研讨会对律师行业的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地反思与讨论,涉及到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创新、品牌建设,律师集团化发展的制约与突破,金融法律服务的发展等诸多话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总裁王璞对研讨会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司法部的专家学者参与了提问与讨论。中国检察官协会会长、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戴玉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宋建中等出席了会议。研讨会还授予9位律师年度精英律师称号。 ]

【供稿单位:经济学院    作者:陈文生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红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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