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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术交流活跃多位教授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4日 09:28 点击次数:


    [本站讯]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史彤彪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徐爱国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许章润教授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会长吴玉章教授分别在法学院101学术报告厅作精彩报告。
    11月20日晚,史彤彪教授作了题为《法官:站在历史和未来之间》的报告。史彤彪教授首先介绍了这个题目的意义和目的。接下来,史彤彪教授简要描述了美国法官的情况,并分析了中国近年来法官所做出的某些不公正不合理的判决。在总结阶段,史彤彪教授就“法官怎么才能代表未来”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法官应抛弃错误的观念,努力代表光明和进步,在判决过程中把宪法放在相应依据中,使其达到应有的高度。徐爱国教授作了题为《法官:徘徊在保守与激进之间》的报告。徐爱国教授首先对史彤彪教授的报告进行了简要的评析。接着徐爱国教授通过对一个案件的分析指出,法官会在一些具体的案件中比较为难,往往陷入太过保守或太过激进的矛盾中。随后,徐爱国教授分析了法官的保守倾向,并分析了司法的激进思潮。两位教授的报告相互配合,交相呼应,语言幽默生动,让同学们受益匪浅。
    21日晚,许章润教授为同学们作了一场题为“中国的法治化及其背景分析”的报告。许章润教授对近30年来中国法治改革基本发展及其背景和原因进行了阐述和分析。他首先讲述了近二百年来四次全球化进程及近百年来中国的三次改革开放及法治化的情况,进而详细分析了中国法治化的内在深刻原因:世俗主义理性、救济合法性、回归政治常态及错综时空下的法治主义建设。最后许章润教授对中国未来的法治进行了美好畅想。在交流互动阶段,许章润教授详尽地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22日下午,吴玉章教授作了一场题为“社团问题浅谈”的学术报告。吴玉章教授分别从我国社团的现状、社团组织的特点、社团在中西方的发展历程以及目前我国社团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吴玉章教授认为社团有四个特点:它由公民自愿组成;它根据自己的章程开展活动;它要依法登记,依法开展活动;它是非营利性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接着,吴玉章教授介绍了社团的发展历史。通过对社团数量、形式及新旧变化的介绍提出了几个问题。吴玉章教授认为,在现今中国,学界对“公民结社”、“社团”等概念虽已有诸多解释,但学术研究的出路仍不明朗,结社问题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如何使得诸如结社权等公民权利取得实质性的发展而又不影响政府权力的运作,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田吉川 张其真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红岩 志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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