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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研究”大批判缘起揭秘(下)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06日 11:15 点击次数:

                          

 驳俞平伯的文章原来是《文史哲》的约稿   

   笔者手头的关于此事的关键证据,可以说明《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是在《文史哲》杂志编委会的提议下写成的。这就是本文所要谈的第二个问题:此文在《文史哲》上的发表究竟是不得已寻求支持还是应约投稿?
  李希凡先生在他的回忆文章中反复提到了“葛懋春”先生,并交待了与葛先生比较深的渊源关系。葛懋春(1926-1996),笔者的业师,安徽人,1946年考入青岛山东大学外文系,后转入历史系,1951年毕业留校任教;因受华岗赏识而兼任新创刊的《文史哲》杂志常务编委、执行编辑和秘书,具体处理杂志的日常编务。作为李先生的挚友,懋春先生的确对他提携有加:在1953年底,他就向李先生约稿,欢迎他寄文章给《文史哲》。对此,李先生深情回忆说:“正是在他这封信的启示与鼓励下,我开始修改在山大上学时就已写出的谈《水浒》问题的文章。特别是利用寒假期间改出了三篇……把第一篇《略谈〈水浒〉评价问题》寄给了他。很快他就在《文史哲》1954年第4期发表了。那时,我和他每月总有两三封信来往,我也总是从他那里得到关怀和鼓励。正因如此,我们在1954年春天写的批评俞平伯先生‘红学’观点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在北京找不到发表园地时,我就寄给了他,希望《文史哲》能发表。文稿是5月寄出的,刊登在《文史哲》第9期上。我想,懋春大概和我一样,实在没有料到,发表此文会在文坛上激起那样巨大的波涛。”在李先生看来,懋春先生就是毛主席的信中提到的那位“支持”他们的“山东大学的老师”:“1954年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我得到了一张自己在毛主席身边的照片,我洗印了几张,除送给我那位‘伙伴’一张,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寄给懋春——这位把我们‘推荐’给毛主席的‘学长’。”李还强调指出,葛“同当代文学运动确曾有过这样一段渊源”(《送懋春兄远行》)。
  与我们这里的主题相关的,是李先生在这篇文章中提到的这样一件事:“80年代中,我接到了他一封厚厚的信柬,打开一看,其中有十余页复印件,都是我在1953年、1954年写给他的信。他在短柬中说:最近翻检旧信,发现了这几封,特复印寄给你。或者你将来写回忆录时会有用。”这几封信,恰好与写作《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有关,笔者手头也有这些复印件。大概是1988年下半年的一天下午,葛师与我在他家聊天,不知怎地谈到了李、蓝当年的这篇文章,他起身从橱子里拿出了这几封信给我看,并取出李先生所说的那张放大的照片,说了些往事。临走时,他送给了我这些信的复印件,说是以后研究这一段学术思潮时也许用得着。在先生家我就浏览了这些信件,李、蓝的文章是先生约写的这个细节一直刻在心里。
  要证实李、蓝的文章由《文史哲》约稿,最直接、最过硬的证据莫过于找到当年的约稿信,但这已办不到了。李希凡先生在《〈文史哲〉培养了我》(《文史哲》1981年第4期)一文中说:“《文史哲》编辑部并没有忘记帮助我这位已离校的校友作者……记得始终和我有联系的,是葛懋春同志。我到北京后,一直还和葛懋春同志通信,很可惜,他给我的信,都在‘文化革命’中散失了。”好在李先生致葛先生的信中还保留有约稿的明确记载。在写于1954年4月13日的信中,李希凡先生说:
    关于俞平伯对红楼梦的评价问题,我是准备试写一下的。不过,因为时间问题,过去想把它放在暑期再搞。既然编委会需要,我们就试一下,我想和另外一个同志合写一下,因为他的时间比较富裕,有功夫作综合材料的工作……俞平伯把红楼梦的传统性说成形式的模拟,无论如何我是不同意,文章现在写不好,将来也要集中力量搞一下。
  这是李希凡先生对葛懋春先生来函的回复,由上引这段话可以推断:
  1、葛先生在此前的信中,肯定说过编委会需要批评俞平伯红楼梦评价方面的稿子,希望李先生写一篇之类的话。对葛先生来说,这可能是出于友谊。因为李先生在一封信中说过:“文学是我的第三生命,除非死掉,我是不会放弃的……我虽然不敢不服从组织分配,但却想争取一个可能性的前途,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取将来回到文学工作岗位上去。”可以想象,葛先生肯定会在权限所及的范围内,尽力提供发表机会,以成全他的这位朋友的文学梦想。
  2、《文史哲》杂志编委会需要批评俞平伯的稿子。当时,批判胡适、确立马克思主义在学术界的地位是主流意识形态迫切的任务,由革命家、政治家华岗掌舵的《文史哲》自然对上层的这一意图心领神会。众所周知,使胡适暴得大名的学术主干一个是“古史辨”,另一个就是“红楼梦辨”。批倒“古史辨”和“红楼梦辨”,就等于是摘掉了胡适学术的心脏。善于引领学术潮流的《文史哲》自然就把批判的矛枪对准这里。1952年第2期,《文史哲》发表了童书业的《“古史辨派”的阶级本质》及杨向奎的《“古史辨派”的学术思想批判》,首先对胡适的学生顾颉刚及古史辨派进行了猛烈挞伐。两个月后的第3期,又发表了陆侃如的《纪念五四,批判胡适》,严厉地批判胡适“甘心做帝国主义和蒋匪帮的走狗”。打倒“古史辨”之后,物色推倒胡适学术大厦的另一个支柱——“红楼梦辨”的人选,自然就被提到桌面上来。而俞平伯是胡适“红楼梦辨”的代表,批俞平伯,就等于把胡适推上了审判台。
  从现有材料来看,当时作为执行编辑的葛懋春之所以向李希凡约稿,除了上面说的友谊的因素之外,他可能已得知李先生看过俞平伯的东西,并且又有所不满。前引李先生的文章说,在写作《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前后,“我和他每月总有两三封信来往”(《送懋春兄远行》)。那么,在此前的某一封信中,李先生可能说过他阅读书报的情况。从“我是准备试写一下的”这句回应语看,葛先生在信中似乎说过:你不是也有写这方面稿子的打算么?众所周知,俞平伯于1952年将他的《红楼梦辨》易名修订为《红楼梦研究》由棠棣出版社重版后,《文艺报》1953年第9号就将其作为新书向读者推荐介绍,评价基调甚高;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俞平伯于1954年在《新建设》三月号上推出的《红楼梦简论》一文,《人民日报》在1954年3月3日的广告栏中还登出了《新建设》的要目,俞氏此文即出现在这个要目上,这当然都会引起人们的关注与议论。李希凡先生在回忆文章中两次谈到当年看后的反应。他说:“记得是1954年春假中的一天,我和蓝翎在中山公园的报栏里看到了《光明日报》上登的俞平伯先生的一篇文章,联想起前些时看到的俞先生在《新建设》1954年3月号上发表的文章《红楼梦简论》,我们就商量要对他的那些观点写一篇文章进行商榷和批驳。 ”(《毛泽东与〈红楼梦〉》,《红楼梦学刊》1992年第4辑)在另一个场合,他又说:我和我的同学杨建中(即蓝翎——笔者)“相聚在中山公园里,谈起了刚刚看过的《新建设》(1954年3月号)上发表的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简论》,这使我们联想起他的专著《红楼梦研究》,觉得他的不少观点和意见,都是我们难以接受的。议论中,我们的想法越来越接近,越谈越感到不能已于言,应当写出文章来,就这样,我们写了《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意犹未尽,随后在暑假期间,又写了《评〈红楼梦研究〉》一文”(《我与〈红楼梦〉》,《文艺漫笔续编》第44页)。蓝翎先生也说:“(1954年)3月中旬的一个星期天,李希凡从家中先到我那里……在闲谈时,我说到了俞平伯先生的那篇文章。他说,他也看过,不同意其中的论点。他说,合写一篇文章如何?我说,可以。他说,你有时间,先起草初稿;我学习紧张,等你写出来,我趁星期六和星期天的空闲修改补充。我说,好吧。”(《龙卷风》第29页)这些情况,在李希凡先生与葛懋春先生那些无所不谈的频繁通信中不可能不有所反映,从而使一心想成全“老友”的“学长”产生约稿的念头。
  李先生致葛先生的信写于这一年的4月13日。这就与上引蓝翎的回忆产生了时间上的出入:李、蓝两位先生给《文史哲》的文章究竟是动笔于4月13日之前还是之后?李先生的回忆说得不清楚,蓝翎先生倒明确说是“3月中旬”。不过,蓝先生是四十年后的回忆,不知是否准确。因为在4月13日的信上,李先生把驳俞平伯文章的写作时间是否放在暑假还犹豫着。这封信共有三处谈到这篇文章的写作。第二处说:“对红楼梦问题,暑假中还想看一下,我不大同意俞平伯和周汝昌对后四十回续作者高鹗的这种主观主义的痛骂。”第三处仍说在暑期写:“今天又翻阅了一下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有些问题还需要仔细考虑所以我决定仍在暑期搞它。 ”他反复强调不能立即动笔,推到暑假中再写,这是不是说明葛先生在约稿信中索稿甚急,要李马上就写?不然的话,李先生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地往后推呢?不过,在这封信中,李先生也没把话说死:说是仍然打算可以立即动手。从信中的表述看,可以推定,李、蓝两位先生给《文史哲》的文章在4月13日之前只是有所考虑,实际上并未动笔。然而,二十天后,文章就已经写出并寄往《文史哲》杂志了。
  1954年5月4日,李希凡、蓝翎先生共同署名致信葛懋春先生,就所寄稿子的写作情况作了说明。从信的内容可以推知,文稿是与此信一起寄给葛的。信件不长,现照录如下:
  懋春同志:前日致信想已收到,买书事不见回音,不知何故?
  关于批评俞平伯先生的稿子,本来不准备写了,但是,心里一直放不下这个问题,终于下定决心,作完了这件工作。虽不能尽满人意,但就我们水平来说,已经是声嘶力尽了。
  这篇稿子是由两个人执笔写成的,前后一共整理过三遍,原文引证也经详细校对过。内容的着重点,在第二节。在写作过程中,我们都曾翻了一遍红楼梦,仔细读了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研究,重温了恩格斯的现实主义理论,由于哲学水平太差,这又是初步尝试的工作,恐怕难免错误百出,还希望编委会能提出批评的意见。
  如为了慎重起见,如果编委会准备采用时,最好能请陆[侃如]冯[沅君]二位老师审查或修改一下,这是我们的希望。
  敬待回音
  此致 敬礼
  李希凡 蓝翎
  5.4
  笔者此处不避冗长引用李函,因为此信和4月13日的信是李、蓝两位先生应约投稿的铁证。再一点是想说明,这篇文章的写作时间非常短促,前后只有二十天,写好后就“直接”寄给了《文史哲》杂志,中间基本上不存在往《文艺报》写信,然后又等回信,不得已再给母校的老师写信的时间。他们之所以如此急促,一是可能《文史哲》杂志索稿甚急;二是因为他们可能都想抓住这一难得的发表机会。
  李希凡先生急于实现他回到文学岗位上的梦想,已如前述。实际上,蓝翎先生也是如此:他对自己被分配到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工农速成中学当语文教师,一开始就不安心,如果这样教上三年五载,自己的脑袋怕不灵了,怎么再去搞文学?“不靠天,不靠地,不靠神仙和皇帝”,自己“加紧努力,就进不了文艺界”?“我既然有了调离的打算,就要作积极的准备,创造条件。”(《龙卷风》,第26、27、28页)其中加紧“读书写作”,发表东西,看来就是相当重要的一条出路了。李希凡先生所说的“山大过去同学杨建中想写点东西”,可能就是这个意思。《文史哲》杂志在当年享有很高的声望,不知多少青年学子想在上面发表东西。李、蓝两位先生大概也抱有同样的愿望。所以,在有《文史哲》约稿在先,且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他们再给《文艺报》写信的事,在逻辑上可能性很小。

        关于“被《文艺报》置之不理”的一种推测

  那么,毛泽东主席在信中所说的“他们起初写信给《文艺报》,请问可不可以批评俞平伯,被置之不理”的情况是怎么来的呢?李、蓝两位先生都认为,毛主席的信是根据邓拓的汇报写的。李先生在回忆文章中记道:“我记得当时《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发表后,大概是国庆节前后吧,《人民日报》总编辑邓拓找到蓝翎和我,了解我们写作的经过。”(《毛泽东与〈红楼梦〉》)前已述及,邓拓曾当面问过蓝翎先生文章的写作与发表的经过。蓝先生在回忆录中还记载,邓拓又曾向李希凡先生询问有关情况。对自己陪着李先生第二次见邓拓的情形,蓝先生是这样说的:“我已见过了邓拓,这次谈话主要是邓拓和李希凡对谈,我在一边敬听。邓拓谈的内容比夜间谈的简略,基本一样。李希凡除表示同意转载文章外,更多的是谈他个人的情况。”略,基本一样。李希凡除表示同意转载文章外,更多的是谈他个人的情况。”(《龙卷风》第12-13页)笔者揣测,问题可能就出在这里。
  谈什么呢?从与蓝翎先生的谈话情况看,无非是个人经历、工作问题、读书写作、发表东西等等。在这些方面,李先生比蓝先生可能更有谈头,特别是在发表文章方面。假如这一点推测不错,那么,李希凡很可能谈到他在这方面所遭遇的“周折”,其中稿子在《文艺报》和《人民文学》碰到的麻烦比较大,而且他最后都恳求《文史哲》的“支持”。这和毛泽东主席信中所谈的情况是否相似?
  在1953年底致葛懋春先生的一封信中,李先生谈到了这样一个文章发表过程中的周折:“《谈金圣叹的批改水浒》一文,在文艺报蹲了半年之久,最后由于水浒问题的讨论,牵涉很广,还须等待时日,他们第三季度讨论水浒的计划破了产,我的两篇稿子也就随之破产了。但是,我……想在《文史哲》碰碰运气,这篇文章经过冯殷两位先生和你提过意见,大致删改过一次。你看看可以吗?”这篇文章大概就是与张政烺先生商榷的《略谈〈水浒〉的评价问题》,刊发在《文史哲》1954年第4期上,也就是前引文章中所说的“利用寒假期间改出了三篇”《水浒》系列文章的第一篇(《送懋春兄远行》)。
  这三篇中的另一篇看来在寻求发表的过程中更不顺利。在1954年4月13日的信中,李先生倾诉道:“在水浒方面,我曾写过一篇豹子头林冲的形象创造,本来是想通过个别人物的分析,先探讨一下水浒人物描写方面的现实主义手法……这篇东西送到人民文学,至今已八月有余,仍在‘积压’,也不发表,也不肯退回,去了四封信催,回答只有一个,‘在处理中’。最近,我想修改一下,寄给文史哲看看,是否可以用。”在1954年5月4日的信中,李希凡在“又及”中再一次谈到了这篇文章的遭遇:“我有一篇稿子《谈豹子头林冲的形象创造》,本来在《文学遗产》,是《人民文学》转给他们的,时间已经很久,稿子也经过他们删节,最近我写信给他们,如无诚心采用,就请转给《文史哲》。不知是否转来。如已转来,请编委会看看,如不准备用时,希望退给我。”
  如果我们把李、蓝两位先生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稿子时的信与上引谈其他稿子遭遇的信的语气作个比较的话,就会感到,驳俞平伯的稿子在《文史哲》上的发表似乎已不成问题,故信写得很少客气,几乎没有任何“恳求支持”的谦恭,也看不到一点曾经的周折。而谈其他稿子的语气,则除了备述周折外,完全在恳求支持。
  鉴于上述,笔者在此建立一个“大胆的假设”:李希凡先生在向邓拓汇报个人情况,特别是驳俞平伯的文章为何寄往《文史哲》的时候,很可能谈到了他与《文史哲》、特别是与葛懋春的渊源关系,谈到了葛以往对他的支持;为了衬托这些支持,也可能谈到了他的文章发表过程中的“周折”。而邓拓在向上汇报的时候,很可能叙述不清乃至张冠李戴,也可能邓拓的转述是清楚的,而听者弄混了。总之,1954年10月16日的那封关于《红楼梦》研究的信看来存在着以下问题:
  1、两个“小人物”向《文艺报》写信的事无法坐实,很有可能压根就不存在。
  2、按照李、蓝两位先生的回忆,即使是写过信,也是问“可不可以将文章寄去?”或“文章长了点行不行?”之类的问题,而不会是“可不可以批评俞平伯”。而这两种问法差异至大——前者是技术问题,后者是政治问题。
  3、说“他们不得已写信给山东大学的老师”,事实并非如此。
  4、《文史哲》杂志对两个“小人物”不是被动“支持”在后,而是主动约稿在前。
  这些事实若能得到确认,两个“小人物”文章的象征意义恐怕也就相应减弱了。
  而且,笔者还有进一步的推测:上述许多问题在1954年10月16日毛泽东主席的信发出之后不久,很可能即已调查清楚——这对当时的文艺界来说是极为简单的一件事。也就是说,李希凡、蓝翎并没有给《文艺报》写过那封“被置之不理”的信这一事实,当时已无疑问了,这就是前引袁水拍的文章、冯雪峰的检讨、《文艺报》编辑部的检讨、李蓝两人当年的文章均对那封所谓的信“缄默不言”的原因。此一推测、包括其他推测是否成立,当然还有待于相关档案的披露。不过,笔者坚信,此一推测被证实的可能性极大,否则,许多现象就会难以解释。
  弹指一挥间,那场轰轰烈烈的“红楼梦研究”已经被时代的列车抛在了半个世纪前。需要指出的是,李希凡、蓝翎二位先生的文章,在当时只是不自觉地充当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学术批判的工具而已。从当时的情势看,批判胡适已箭在弦上,即使《文史哲》不发表《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胡适批判也一定会以另外一种方式展开,甚至,一定会有其他“小人物”来担任李、蓝二先生的角色。他们就这样被时代所选择,成为弄潮儿。(原载于《中华读书报》2011年9月21日)


【供稿单位:《山东大学报》2011年11月30日    作者:王学典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红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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