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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谈“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6日 10:34 点击次数:

   [本站讯]10月15日下午,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召集人、山东大学校董会名誉主席、山东大学名誉博士梁振英先生在中心校区邵逸夫科学馆作了题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 》的演讲。演讲会由副校长樊丽明主持。
  梁振英博士的演讲总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一国两制”方针提出和确定的历史背景及过程,梁振英博士介绍说,“一国两制”设想提出的首要对象是台湾。《告台湾同胞书》提到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要考虑现实情况、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这应该是“一国两制”的雏形;1979年邓小平访问美国时谈到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会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1981年叶剑英提出九条和平统一方针,其中一条说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保持现行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长期不变;1982年邓小平总结九条和平统一方针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国两制”说法从此确立。在第二部分,梁振英博士主要讲述了香港基本法的制定及其制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自1985年开始,中国就香港1997年回归之后的基本法展开为时五年的咨询工作,并在香港设立了由来自各界、各阶层人士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同时,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就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深入社会各阶层的政治咨询活动。梁振英博士也曾到各个地区聆听香港各界人士、各阶层群众对基本法征求意见稿的看法,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香港居民提出的一些问题,以钞票为例,一些居民关心香港回归之后是继续使用港币还是会换成人民币。钞票问题形象具体实际地反映了香港社会和中国内地之间存在很大差异,不可避免地很多香港居民对实施“一国两制”制度持悲观态度,认为在理论、实践和政治上实现“一国两制”几乎是不可能的。第三部分,梁振英博士向大家介绍了1997年香港回归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及其经验。他说,香港是全世界第一个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地方,自基本法实施以来,香港经济不仅在稳定的基础上保持了持续繁荣,同时也促进了大陆地区的经济发展,香港的成功实践证实了“一国两制”的可行性,并彰显了“一国两制”方针的旺盛生命力,这更向我们提出了坚持并正确落实好“一国两制”方针的信心和要求。
  演讲结束后,梁振英博士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在大陆地区应在哪些方面向香港学习借鉴的问题上,他表示司法是社会的最后防线,希望大陆与香港的司法官员加强交流,相互借鉴,共同促进中国社会的法制建设。演讲会最后,樊丽明对梁振英博士的演讲进行了总结并表达了对梁振英博士此行的欢迎与感谢。
  梁振英,祖籍山东威海,曾任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曾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现任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成员、行政会议召集人,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被授予山东大学荣誉博士学位,并任山东大学校董会名誉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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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宣传部 新闻中心    作者:文/胡楠 康夏清 图/朱页川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红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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