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全面实施院部用房定额配置、超定额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3年01月20日 09:12 点击次数:
[本站讯]为加强我校公房管理,充分发挥公有房产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公房的使用效益,按照《山东大学院、部用房定额配置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我校2002年在各院、部推行并实施了公房定额配置、超定额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公房定额配置工作是我校实行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有效办法。实施这一办法旨在解决公房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浪费现象。自去年4月份以来,资产管理处公房土地管理科人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多次深入院部,宣传学校公房定额配置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核对相关的数据,通报计算结果和实施效果。各院、部领导及广大教职工对这一办法的实施表示理解并给予了大力支持。这项创新性工作的开展,对各院、部清理不合理占房现象和调整教学科研用房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效益非常明显。
按照学校2002年度公房定额配置、超定额有偿使用和科研用房资源占用费收取的意见,本年度全校收取科研用房资源占用费416058元,超定额用房资源占用费137672元。学校在收取的费用中各提取20%,用于奖励在实施公房定额配置工作中措施得力、效益明显的院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