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学者做客山大谈中国药事法规概论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18日 09:16 点击次数:
[本站讯]7月15日,山东大学“微生物与生物技术药物领域前沿发展与关键技术”研究生暑期学校药学专场讲座在趵突泉校区举行。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宋华琳做客讲座,讲述“中国药事法规概论”。
讲座中,宋华琳结合当代社会中食品药品监管诸多案例和自身参加的立法经历,向来自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兰州大学等12所高校的参加本次夏令营的143名同学生动详尽的介绍了中国药事法规的相关知识。首先,宋华琳从中国药事法史谈起,介绍了新中国建立前(包括古代和近代)、文革前后、改革开放以来及近些年的药事法制历程和药事法规进展。宋华琳引经据典,对比古今药品管理体制,简要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颁布。他重点讲述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及近年来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强调“监、帮、促相结合”理论和实际相联系。他对未来中国的药品法制进行了展望:要由政府来捍卫自由市场和社会正义,进行有效率的风险规制。并表达了对混合性规制和建立规制型政府的看法。随后,宋华琳用诙谐幽默的话语和生动有趣的案例,对中国药事法进行精解。他介绍了法律的一般规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的职能,并重点介绍了药品注册、药品生产、药品流通、药品进出口、药品使用、药品说明书、药品广告等十二个药品管理问题。他强调了药品注册中药品非临床实验和上市许可的相关问题,并对药品上市后的监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宋华琳以近年来各种药品召回事件为导索,评价了我国现行药品不良反应资料收集渠道尚不健全的问题,以及各种地方性药品广告存在虚假夸大的现象,从而谈到近年来互联网药品销售的可行性还有待商榷等一系列热门话题。宋华琳谈到甲流期间相关药品管理举措深得民心,但是我国的药品监管中仍存在部分制度“合法不合理”或“合理不合法”问题,当下仍需政府部门加快完善相关立法制度。
在提问环节,宋华琳与同学们积极互动,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宋华琳对热门事件深层次的理解和言谈举止间谦和儒雅的风采赢得了同学们的掌声。本次讲座由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山东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山东大学药学院承办。
宋华琳,1977年生,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0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事管理专业,2006年于浙江大学获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学位。在《中国法学》、《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清华法学》、《管理世界》、《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译文十余篇,发表报刊随笔评论六十余篇。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政府监管、医药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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