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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契合性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7日 10:36 点击次数:

  当下,适逢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之际,落实全会决议中提出的将学习雷锋活动常态化的要求,成为一项十分迫切的历史任务,这也提出了以雷锋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新课题。可以说,雷锋精神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便是弘扬雷锋精神。这两者在本质上一脉相承,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恰恰是由于雷锋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内在的契合性。
哲学基础的内在契合性
  雷锋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共同的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是关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总称,是一切实践行为的出发点。一个人存有什么样的哲学思维,便会有该哲学指导下相一致的实践行为。毛泽东在阅读过雷锋的日记后说到:“此人懂得一点哲学。”雷锋懂得的哲学究竟是什么样的哲学,以至于他能够在有生之年始终坚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舍己为人的行为方式,这在雷锋的日记中不难看出端倪。雷锋认为:“生活中一切大的和好的东西全是由小的、不显眼的东西积累起来的。”“理论应该联系实际,改造思想,指导行动”,“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不同的事物,有着不同的矛盾,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人的因素第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些哲学性话语无不透射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芒。可见,雷锋精神最显著的特征在于它是基于马克思主义指导之下的文化现象。雷锋精神自诞生之日起便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作为其理论基础,“每个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时时刻到都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来作你自己的思想行动的指导,真正做到言行一致。”正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基础之上,雷锋精神才彰显出无限的活力和与时俱进的生命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首要层面,即它的哲学层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基石。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基础性作用: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多样性的辩证统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体论基础;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论基础;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论基础;认识论与价值论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观基础;社会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历史观基础。从这一意义上说,雷锋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哲学基础层面上具有内在契合性。
构成要素的内在契合性
  雷锋精神的先决要素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雷锋日记处处流露出对党、人民和国家的热爱之情:“在我周身的每一个细胞里,都渗透了党的血液。……今后,我一定要更好地听从党的教导,党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绝不讲价钱。”没有对党的热爱,没有对祖国的赤诚,没有对人民的热忱,这种伟大的情怀是无法在实践中得到贯彻的。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表明雷锋精神的先决要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高度契合的。雷锋精神的核心要素是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雷锋精神彰显着至死不渝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境界:雷锋精神所追求的朴素简约的生活方式和艰苦奋斗的道德境界,是为人民服务思想在实践中的自然延伸;雷锋精神勇于创新的胆略见识,是为人民服务理念衍生的必然产物;雷锋精神永不懈怠的精神品格,是为人民服务的生动写照;雷锋精神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是为人民服务的真实反映;雷锋精神公正博爱的普适情怀,是为人民服务内蕴的基本价值理念。翻开雷锋日记,随处可见诸如为人民服务、做对人民有用之人的话语,其中,“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我要为人民的利益而死”等被广为传颂。由此观之,雷锋精神的核心要素要归之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人为本、以人民利益为本的思想,也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相契合。
  另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作为雷锋精神的构成要素,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则对接起来,是这一原则的深化和细化。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作为雷锋精神的构成要素,几乎与“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具有相同的话语表达。从总体上来说,雷锋精神的构成要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成要素是高度契合的。
价值追求的内在契合性
  雷锋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共同的价值诉求。一方面,雷锋精神并不仅仅是雷锋的个人品质,而是蕴涵着许多永远不会过时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如“仁、义、礼、智、信”这些中国传统哲学思想重要的价值追求。“仁、义、礼、智、信”的哲学思想与雷锋精神的具体内容有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如“仁”、“义”与“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相对应;“信”与“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相对应;“智”与“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相对应,等。另一方面,雷锋精神作为爱人助人、敬业奉献的一种道德要求,也蕴涵着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理想社会的价值追求。雷锋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就是心怀共产主义这个伟大的理想,并以实际行动为之坚持不懈地奋斗。雷锋的思想和行为的最终目的,正如他自己所言:“我觉得人生在世,只有勤劳、发愤图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为人类的解放事业——共产主义贡献自己的一切,这才是最幸福的。”他还打算“把自己锻炼成为一个又红又专的共产主义革命战士,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人类的解放事业——共产主义而贡献自己的一切。”由此可见,雷锋精神所追求的,是在经过努力奋斗之后,实现人类的解放事业,实现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而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学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追求和要达到的价值理想,从当下来说,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长远角度来说,是在整个人类范围内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可见,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价值追求层面上是高度契合的。
  综上,正是由于雷锋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契合性,才使得它们之间能够彼此相容,从而使以雷锋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具有了广阔的可能性空间。事实上,雷锋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结晶,以其简明扼要、特色鲜明、层次突出、易于掌握等特点在全国范围内随时间的延伸不断被大众颂扬、传承和发展,它的受众群体和被认可程度远远高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因此,有必要将雷锋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一是为雷锋精神寻找合理的价值归宿,使雷锋精神以其鲜明的特点承载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领的道德责任;二是通过雷锋这一典型人物的示范作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被人们广泛认同,进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不仅增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体系建设,而且也顺利达到将学习雷锋活动常态化的目的。

【供稿单位:《山东大学报》2012年6月14日    作者:徐艳玲 庞睿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卢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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