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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评价的去行政化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24日 08:28 点击次数:

  今日中国的学术评价,当然涉及诸多方面的问题。但是,诸如“挟洋自重”、“量化”等,都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有学者提出学术评价的历史标准和实践标准,其实也都不能成立,因为:
  历史标准意味着只有在被评价的学术成果成为了历史之后,才能对它进行评价,也就意味着不能评价当下的学术成果;然而我们这里讨论的问题,恰恰就是当下评价的问题。
  实践标准意味着学术成果必须是能付诸实践的,然而:一则有的学术成果与实践并无直接关系,例如许多数学问题的理论解决,都直接不涉及所谓实践,而是逻辑分析证明的问题;二则有的学术成果乃是根本不可能诉诸所谓“实践检验”的,例如秦始皇统一六国的褒贬评价,难道要再来一次这样的历史实践吗?
  所以,在我看来,根本问题在于:谁来评价学术?这是学术评价的主体的问题。我们现在的学术评价所存在的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学术评价的行政化:学术评价的机构、人员组成、评价标准等,都是行政性质的,或者说是带有强烈的行政背景的。这种评价机制其实蕴含着一个预设:行政机构及其人员具有学术评价的能力、权力。但这种预设显然是不能成立的。举例来说,让行政机构及其人员来评价出土简帛的真伪、评价量子力学定理的真伪?行政机构人员当然应该是行政管理的专家,但绝非属于行政管理领域之外的学术研究的专家、权威。
  所以,一方面,行政机构及其人员应该退出学术评价机制;另外一方面,学术评价机构及其人员必须脱离行政背景,必须完全脱离其与行政机构的关系。换句话说,学术评价机构及其人员必须是独立于行政机构的民间学术机构、民间人士,与党、政(立法、行政、司法)都没有关系。至于这种民间性的学术评价机构如何才能具有权威性,这也不应该是任何行政机构及其级别问题,而是学术领域的自觉自愿认同的问题。学术的权威性不是行政级别的权威性。但目前很难做到这一点,因为这牵涉到更大的体制问题,例如,我们的高校、科研机构、学术机构本身,及其管理人员的身份,便已是高度行政化的。

【供稿单位:《山东大学报》2012年4月18日    作者:黄玉顺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红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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