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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社开展“3·15”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5日 18:45 点击次数:

  [本站讯]3月15日,为切实推进在校大学生以及市民对消费者权利的了解,鼓励其积极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山东大学法学社携济南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分别在洪家楼广场以及山东大学内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宣传活动。
  在洪家楼广场,社员们向来往市民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传单,向他们介绍了关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消费欺诈、不履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违法行为的相关知识以及应对策略,并向他们讲解目前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例如严格落实各类处置制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完善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和消费纠纷案件诉调衔接机制等。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向市民提供了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并向大家讲解相关案例,增进了市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意义的理解。
  在学校内部,社员们在分发传单以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同时还向在校大学生们进行针对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从大学生的视角去了解这一领域的情况。
  山东大学法学社“3·15”消费者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为宣传法制,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注入一份力量。法学社也将继续保持普法宣传的优良传统,努力为法制建设贡献力量和智慧。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沈正阳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王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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