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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艺双馨的平民法学家

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7日 09:19  点击次数:


    [本站讯]19世纪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教师个人的范例,对于青年人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可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爱因斯坦也曾讲:“使学生对教师尊敬的唯一源泉在于教师的德和才。”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就有这样一位老师,他以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和卓越专注的学术品格深深感染了学生,如同一道温暖而明亮的阳光,照入年轻一代的心中。
    追求卓越的法理人生——一位具有忧患意识的法学家
    陈金钊教授长期致力于法律方法论的研究,是我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方面最具代表性的学者之一。十多年来,他在科研方面获奖30余项,先后出版20余部学术专著。凭着笔耕不辍的勤奋、对法律方法论研究的执着,以及丰富的学术成果和荣誉,陈金钊教授赢得了学术界的普遍赞誉。尤其是在研究方向的定位上,他以敏锐的学术洞察力,提出了法学研究由“立法中心主义向司法中心主义转移”的命题。在这一观念指导下,从1994年起先后出版了《法制及其意义》、《法律解释的哲理》、《法律解释学》、《法律解释学——立场原则与方法》等有关法律解释问题的专著,其中《法制及其意义》以充满开拓精神的严谨的学术态度,较早地论述了法律解释的基本理论,从而为法律解释学在中国的繁荣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并被一些学校确定为法理学专业研究生的必读书目。近年来出版的著作,既是对其先前学术研究成果的一次梳理与总结,又是对法律解释问题更深层次上的探索与思考。这些在学界占据一定地位的优秀论著,使他成为中国法律解释学领域的无可置疑的权威之一。
    在法学界引起广泛关注的近期由中国法学创新网首次公布的我国法理学者作者论文的引用率排名中,就法理学科学者被引用论文次数排名一项,截止到2010年6月21日,我校陈金钊教授共计有17篇文章被引用超过20次,在法理学学科中排在第6位。
    在法律方法论研究乃至法理学研究方面,陈金钊教授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深深影响了他身边的老师和同学。采访中,有位师姐这样告诉记者:“陈老师的勤奋很让大家敬佩。每晚当我从图书馆出来或是偶尔经过的时候,几乎都会看到老师办公室亮着灯。听师姐说,有一次老师跟大家吃完饭回到学校已经夜里十点了,径直去办公室看书去了。想想陈老师的勤奋、我的悠闲,每每都惭愧不已。”“切忌浮躁”“精品意识”是他常常给学生们提到的词语,他总是强调,学术至少是要从点滴开始的,在学术研究中,当扎实学习基础知识,多多练笔,才可能做到具有积极的影响力,而不是急功近利。唯有此,才不负于法理学者“一种耕耘者不急于轰轰烈烈的真姿态”。
    更可贵的是在他获得一定学术成就之后,仍然怀着一颗虔诚谦逊的心态去钻研课题,在寻求法律方法论学科意义的同时也去思索当代法理学者的社会责任和忧患意识。在《法理人生的乡愿——梦想精神家园的呓语》一文中,他提到:“我们缺少对学科未来的一个精心的策划。可以说,对法理人生的追问,实际上是对生命关怀的一部分,可以唤醒我们的社会责任意识。”
    陈金钊法律方法研究学术团队——优秀的学术品牌带头人
    陈金钊教授的贡献不仅在于个人的学术研究,而在于在他带领下的学术团队建设。“四个一”的平台成就一批法学研究的骨干。
    一个基地 自2001年,陈金钊教授在国内率先成立了法律方法论研究所,2006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该研究所成为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以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为平台,充分利用研究基地在各方面的优势,团结包括法学院教师、硕士博士生等参与到法律方法论相关问题的研究。该基地研究成员近年来已经申请到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等20余项,并且其研究成员近年来保持着每年发表50余篇法律方法论的研究论文。在陈金钊教授的带动下,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的一批年轻学者近年来迅速崛起,成长为我国法学研究与教学的一支重要力量。从现有的队伍和成果来看,“山东大学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已经成了全国法律方法论研究的最重要基地之一,并受到了全国法学界的关注。
    一份杂志 法律方法论研究所2002年创办了《法律方法》集刊,至今已经连续推出了10卷。伴随着法律方法论在国内法学研究中日益受到重视,《法律方法》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法学研究中,《法律方法》已经被公认为是研究法律方法论的核心刊物之一。从2007年开始入选CSSCI来源集刊,其中已有4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这是一本专业性较强的以书代刊的杂志,吸引着国内在这一学科有所研究的多数学者、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投稿,办刊质量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司法实践工作者对法律方法的接受逐渐由被动转向主动,由自发转向自觉。法律解释、法律论证和利益衡量等法律方法论中的专业理论术语也逐渐被法官所知晓和运用。这种理论的力量对于中国法治的进程有着相当重要的推动作用,“润物细无声”的演进更能杜绝转型时期的喧嚣与浮躁,这也是学人能够对治国兴邦做出贡献的重要表现。
    一个学会 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挂牌在威海分校法学院,陈金钊教授任会长,该研究会是中国目前唯一一个法律方法研究的专业性学会,这是一个联络山东省司法实务系统与方法论理论研究的纽带,每年召开年会一次就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的讨论。陈金钊教授还参与创办了每年定期举办的 “全国法律方法论论坛”,为我国法律方法论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对话合作平台,并为理论与实务界的交流合作提供了契机。法律方法论来源于司法实践,并且服务于司法实践。陈金钊教授始也终关注着将法律方法论的理论研究成果应用于中国法治进程中的司法实践。在他的领导下,法律方法论研究基地曾经和临沂中级法院、威海市环翠区法院、乳山市法院、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举办了与法官的直接交流和讨论活动。全国法律方法论坛也逐渐吸收了司法实务工作者参与研讨。
    一个论坛 陈金钊教授还创立了“玛珈山法律方法论坛”,主要是由研究基地的骨干教师成员、硕士生、博士生参与,并邀请国内外学者、司法部门学者型法官前来举办学术讲座。迄今,“玛珈山法律方法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110余次。他认为,真正的研究性学会,不需要家长制,而“应该为学者提供学术自由提供安全感、归属感和身份认知的场所”。所以,该论坛充分尊重学术自由,以批判和交流为主旋律,努力践行严肃而真实的学术批判精神。在积极参与该论坛的过程中,硕士生、博士生的学术潜力得到发现,创造力得以激发,科研能力不同程度地得到提升。姜福东、孙光宁等校长奖学金的获得都与积极参与该论坛的活动有着重要关系。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於兴中教授、美国加图基金会项目官员等在参加了该论坛的活动后都给与很高的评价。对于资深教授的意见和建议,陈金钊教师也积极吸纳和实践。
    亲和谦逊 博学多才——一位独具魅力的老师
    陈金钊教授的魅力不仅仅在于他卓越的学术造诣,更在于他独特的人格魅力。生活当中的平易近人、和蔼可亲以及为人处世中的乐善好施使他赢得了师生的广泛赞誉。
    对待学生,陈金钊教授集严师和慈父于一身,他以一位人民教师的良知在履行着“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神圣诺言。他以自己的亲历亲为教导学生踏实做研究、严谨做文章,以一种不失严厉的宽容教导刚刚进入学术研究殿堂的年轻人形成适于自己的研究领域和方法。他“没有架子”,“平易近人”,除非被布置的学习任务尚未完成,学生们都习惯于到他的办公室去“坐坐”,将自己“高兴的”和“不高兴的”事向“陈老师”倾诉一番。陈教授对于学生疑惑的问题从来都是认真负责的回答,对于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也都是非常关怀,这对于学术和行政工作都非常繁忙的陈老师来说是很不易的。和家人念叨自己的学生,更是陈教授生活中一项重要的“工作”。这种对学生学习、生活无微不至的关怀,塑造了他在学生当中超凡的人格魅力。在日常生活中,相对于“陈校长”这一称呼,陈教授更喜欢别人称他为“老师”,因为他一直认为,赢得学生们饱含深情的一声“老师”,乃是对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最高奖赏。带着这一信念,他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法学专门人才,并在对历史的眷恋与欣慰中踏实地前行着。
    在学术上,陈教授强调研究生的“研究”角色,将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作为培养研究生的基本定位,并鼓励研究生积极从事学术研究,特别是法律方法论的相关领域的创新研究。另外,陈金钊教授还不断探索研究生培养的新模式,将研究生的专业学习与科研项目相结合,利用法律方法论研究基地和法律方法论坛的优势,发掘理论研究的新生力量。在这种新型培养模式下,其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取得了相当令人瞩目的成绩,很多博士研究生已经在国内法学研究中逐渐崭露头角,通过博士阶段的学习显示出扎实的学术功底和积淀。
    在生活上,陈金钊教授热情又不失随和,完全没有严肃呆板的学究气息。他是个很会生活的人,篮球打的很棒,经典三分球最常为学生们津津乐道。他还有一种年轻的心态,在餐桌上居然能够与学生们不分长幼,幽默风趣,他也是唯一个能让学生们爆笑到前仰后合却不用担心老师生气的人。陈金钊教授的“粉丝”很多,被称为“金粉”。他的学术、管理、教学、生活都能够做的如此出色,其精力之旺盛令学生们不由得发出赞叹。
    陈金钊教授以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执着的学术人生引领着他的学生在中国法治进程中做出贡献,他的教诲犹如春风化雨,沐浴着这样的“养料”,他的每一个学生都为有这样一位老师而骄傲和自豪。玛珈山法律方法论坛记载了他与学生们共同度过的点滴。学生们一起见证了论坛五十期、一百期的历程,领略了陈老师大家的风采,体会到他身为导师的强烈的责任感,也小心地捕捉着他那和蔼的面庞每每流露出的那一丝丝喜悦与欣慰。]

【供稿单位:校团委 《青年园》编辑部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莉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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